網站備案重要提示 |
一、根據國務院令第292號 《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》和工信部令第33號《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》規定,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活動,必須獲得許可。即:經營性網站應獲得相關許可證、非經營性網站備案應獲得備案號。如您經營的網站需經專門部門審批,請向有關部門申請相應許可證。 二、網站主辦者或網站負責人需保證網站備案信息的真實、準確、完整: 三、網站備案成功后30天內網站應上線運行,如您網站已停止開辦,請您及時辦理注銷備案。如備案仍在中網科技,可聯系我們辦理注銷。 四、備案成功后,請將您獲得的備案號放置于網站首頁底部顯著位置,并鏈接到工信部備案網站http://beian.miit.gov.cn 。且在備案成功的30日內到公安部的全國互聯網安全管理服務平臺:http://www.beian.gov.cn 辦理公安備案。否則您的網站將會被取消備案和被關停處理。 再次提醒:為了保障您網站的正常訪問,請您務必重視備案信息的真實、準確、完整性。 |